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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公司注销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还能注销吗?

发布日期: 2022-10-20 栏目: 公司注销
        今年市场经济的不景气,竞争对手的不断增多,有些公司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不下去了或者是不想在经营了,就会去注销。但是由于公司还有其它的股东,需要经过股东的同意才能注销,但并不是所有的股东都同意注销公司的。那么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呢?今天张家港博文公司注册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注销公司必须要满足法定条件,否则不可以注销!

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股会决议解散。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非以上缘由,不得解散!

 

法定条件满足,但有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也可以注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强行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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